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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屿醉驾判拘役两月 被首例
发布日期:2026-03-01 14:57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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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首例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醉驾缓刑四个月,被判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拘役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两月秀屿区审结的秀屿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10月20日,首例

秀屿醉驾判拘役两月 被首例

醉驾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判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拘役

秀屿醉驾判拘役两月 被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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